为科学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我办辖区内新建社区做好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社区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遵义市(区、县)户籍及常住人口。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共招聘12名,其中派驻新建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3名,工作人员9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有社区工作经验,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工作,且具备符合社区工作要求的基本能力;
5.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
6.男女不限,年龄在18-40周岁,社区工作经验丰富或受过区级以上表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
7.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社区筹委会工作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工作,且具备符合社区工作要求的基本能力,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
6.男女不限,年龄在18-40周岁;
7.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有以下条件者可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1.在市级和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所涉专业、工作领域文章的加2分;
2.在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的,笔试成绩可加2分;满3年以上未满6年的,笔试成绩可加3分;满6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可加4分(需提供相关岗位原单位证明);
3.获得过县级党委或政府以上表彰人员加3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过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23 日- 10月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3)
报名所需材料:
1.《新蒲街道办事处派驻社区筹委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现场领取);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全身生活照1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党政办负责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的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成功者待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由新蒲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
考试分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50%。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政审及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及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择优甄别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八、有关事项
(一)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为新蒲街道办事处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不具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编制,一经录用与本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派驻到社区工作。
(二)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聘用期3年原则上至第十一届村(居)换届截止。聘用期满后,在本人自愿、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者,可推荐参与第十一届社区干部选举。
(三)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由我办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并记入档案,作为奖惩或提拔使用的依据。
(四)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新蒲新区民选村(居)干部标准执行。
(五)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六)招聘过程中,请考生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九、公示
招聘过程中的通知事项以及成绩公示、人员录用等环节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微美新蒲办”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新蒲办事处公示栏公布或提供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请填写简历-登录查看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
1.《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2017年公开招聘派驻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报名表》
2.《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2017年公开招聘派驻社区筹委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在线预报名
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