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双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联系教育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近三年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效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项目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乡村教师补贴、教师职称聘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务川自治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实施方案》,落实了县级领导挂包乡镇、部门包保学校的责任分工制度,为各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分别签订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应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并对照目标任务,落实时间表、线路图、工作量、责任人,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做到了任务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责任人人履行,形成了全县上下齐抓共管教育工作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首先是自查整改。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对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考核要求开展自查,梳理问题,制定“一校一策”解决方案报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其次是专项督导。由县四家班子分管联系教育工作领导带队,分别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教育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督学督导。推行挂牌督学机制,对各学校办学情况开展重点督导,确保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落实督学70名。2017年,县人民政府还聘请了李明奇等7名退休的老领导担任督学顾问,严格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督政、督学”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对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形成了教育督导工作常态化。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四线考核机制”,即党政线、部门线、教育业务线和社会监督机制,将教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兑现考核制度,严肃追究失职责任。对工作推进滞后,受到约谈、问责的单位,“一票否决”当年一切评先选优资格。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广播等舆论媒体,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取得的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争取全社会及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发展的理解和支持,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深入人心,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