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赤水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完成第一次公示,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将规划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名称
赤水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赤水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总体定位:“十三五”期间,按照赤水市实现旅游业跨越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赤水市山地生态文化和世界丹霞自然遗产地旅游优势,全力以赴做好“旅游+”这篇大文章,着力把赤水市发展成为:
——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国际山地休闲度假区,国家级山地户外体育旅游基地与文化交流平台;
——全国全域旅游发展示范市和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示范区;
——贵州省旅游强市和国际知名的“四城”,遵义市打造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和千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带的核心展示区和创新示范区。
发展目标: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和全域旅游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加快把赤水市建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国际山地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和国际山地旅游城市,旅游总收入和游客人次实现翻一番以上,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实现赤水旅游业的井喷式增长。旅游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精品景区加快提升,特色山地旅游产品体系加快完善,山地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加快成长,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环境显著改善,“快进慢游”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基本形成“一心、一带、三圈、九镇、九大景区”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深化旅游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旅游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深化区域与国际合作和融入成渝、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新突破,加快引进一批旅游大项目、大企业。旅游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旅游市场开发全面拓展,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力和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把旅游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建成全省旅游强市。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一)环境空气
1.设定情景预测1个车位为750个的地面停车场为面源进行预测。在汽车进出高峰期,不利气象条件下,停车场下风向500m范围内CO与NOX的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规定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其最大占标率分别0.33%和1.62%。上述结果是在假定停车场废气直接排放的情况下得到,实际情况下地面停车位附近将种植有净化空气的树木,对废气具有一定净化作用,废气影响程度将较预测结果更低。
总体上说,由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并不是连续的,仅在进出停车场时,废气的排放污染物浓度较高,但地面停车场通风较好,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不明显。
2.餐饮油烟
要求酒店和餐饮业按照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并避开周围敏感建筑物。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大于
85%,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标准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垃圾收集点臭气
垃圾在收集、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主要来自垃圾装卸口及渗滤液,臭气中主要特征污染物为
H2S、NH3。为控制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收运作业管理,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段,尽量避开人们出行时间,而且每天工作结束后,对作业区的场地和部分设备进行冲洗,对进入转运站的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避免长期积累产生恶臭影响周边居民和游客。在夏季蚊蝇高繁殖季节,需定时喷洒药水进行消毒处理,控制大量蚊蝇滋生。垃圾收集点外围可设置绿化隔离带,垃圾运输车辆采用拉臂勾车与移动式垃圾收集箱相结合的方式,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不会造成垃圾散落和臭气的污染。实施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规划内容,赤水市2020年游客总量为2000万人次,年适游天数按250天计算,全部游客年用水总量为330m3,生活污水量按85%计算,全部收集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由表可知,赤水市旅游规划水污染物产生量较大,全部妥善收集后排放量大幅降低,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 声环境
为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县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安静,依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T15190-94《城县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四) 固体废物
1.为了防止垃圾收集点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要根据垃圾与测量,对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桶的数量进行合理设计,同时,对垃圾收集点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并进行定期消毒,杀灭蚊蝇,做到日产日清。另外,垃圾收集点周围可以设置绿化隔离带。
2.在景区进口向游客发放便携式垃圾袋,游客在景区内活动时随身携带垃圾袋,出口后将垃圾投入垃圾桶。在景区设置环保宣传标语,同时,景区内安排少量的管理监督人员,对游人的行为加以监督,并随时捡拾部分游客不文明行为丢弃的垃圾以及游客携带的宠物产生的粪便,以行动教育游客。
(五) 生态环境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部分规划道路和基础设施建成后占用土地的使用功能发生变化,开发成为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保护效益的旅游景区,使土地功能多样化,提高了土地产出,占用土地的潜能价值得到开发;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景区开发的不断深入,规划区内的人工设施面积将不断增加,与自然景观协调等方面也会出现矛盾,体现在土地利用上,就会出现自然植被用地、农林用地与建设用地的矛盾,使得土地开发建设模式受到限制。因此,旅游开发建设中必须贯彻“保护中开发,开发促保护”的科学发展观,以不破坏规划区生态环境为前提,合理进行土地利用,人工景观力求达到协调一致。对具体的用地指标,对于规划拟实施的项目建成进度和实际成效,可采取局部调整赤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逐步加以解决。
总体而言,旅游道路、旅游景区建设对土地资源存在一定的影响,建设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及林地的使用手续,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费用,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2.对动植物的影响
旅游道路及基础设施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对植被的破坏和扰动影响,包括植被永久性损失、可恢复性损失和植被扰动三类。房建基础、管网铺设、道路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等工程占地对植被造成永久性破坏;施工
营地、施工便道、堆土场、拌和站等工程临时占地也将造成植被损失;另外,由于施工及人为活动,也可能对作业区边界外围区域植被扰动影响,扰动范围为施工区边界外围 3m
左右。道路施工的建设对植被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较大。
另外,在旅游项目营运期,旅游活动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游客游览过程中对植被的践踏,导致植被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运营期应加强游客数量控制、对游客的生态教育和游客行为管理,减小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加强对区内古树名木及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
旅游者不慎或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的森林火灾,致使植被覆盖率下降;任意砍伐树、竹作木屋、竹屋和烧柴等,毁坏幼木,改变森林树龄结构;大量垃圾堆积,导致土壤营养状态改变,还会造成空气和光线堵塞致使生态系统受到破坏等。
规划实施过程中,公路边坡防护、人工植草、引进观赏植物和花卉等都可能给区域带来了新的侵入种,这种“生物污染”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许多特有的和濒临灭绝的原生物种面临取而代之的危险。
旅游区的开发及旅游项目实施可能会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或庇护所。游客到达旅游区后,无论是旅游活动本身或是游客所制造的噪音都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活和繁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实施过程将会产生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可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经处理后各污染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并且,通过对所在区域的公众进行调查显示,公众基本都对本规划表示支持。
规划环评认为,贵州省赤水市旅游发展规划定位是合理的。从区域的生态适宜性和环境承载力分析,适宜发展规划制定的产业项目。通过规划的实施,妥善、有效地解决环境制约因素,采取环境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并采纳规划优化调整建议,贵州省赤水市旅游发展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环评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按照下面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本规划的环评文件初稿,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规划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一)您对本规划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二)您对本规划布局、建设规模的建议和意见?
(三)您认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哪些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赤水市旅游局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李铭,联系电话:18585209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