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21〕23号)以及《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边缘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40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执行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42号)、《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省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厅 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黔财社〔2020〕133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建立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19〕23号)等政策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的10个档次参保对象自主选择缴纳。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2022年的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不低于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人(中央80%、省14%、市2.4%、县3.6%)。
(二)2022年居民医保资助标准。
1.定额资助。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140元/人;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资助140元/人;低保对象参保资助140元/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参保资助60元/人。
2.全额资助。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的计生“两户”夫妻及18周岁内的子女、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予以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人员管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予以全额资助政策。重度残疾人、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予以全额资助政策。
(三)2022年居民医保征缴时限有什么要求?
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集中征缴期:2021年9月底至2022年3月31日。零星征缴期: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权益。
1.普通群众缴费标准和享受医保待遇起始时间。
在集中征缴期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普通群众,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按90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计生“两户”及计生家庭特殊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不实行动态参保政策,在集中征缴期内,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按320元减去政府资助参保资金后的金额缴纳参保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内缴费的,按900元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退役军人及配偶缴费标准和享受医保待遇起始时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新生儿缴费标准和享受医保待遇起始时间。一是新生儿出生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零星征缴期,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按320元缴纳参保费用,并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900元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二是对未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监护人完善其身份信息后,可纳入医保报销。
6.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在职工医保暂停缴费后90日内(含90日)参加居民医保,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不含90日)缴费的,按90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7.在校大中专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若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的特殊困难群体,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五)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时限。
1.缴费档次。从2021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
2.缴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对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不变。
3.缴费时限。截止2021年12月20日。
(六)缴费方式有哪些?
(一)正常征缴方式。
1.微信缴费。一是关注“遵义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办”-“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业务”-“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享服务”-“社保缴费。三是打开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贵州社保缴费服务”。四是关注“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服务”-“城乡居民缴费”,链接到“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五是关注“遵义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社保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缴费”,链接到“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选择以上任一方式,进入用户认证界面,依次选择证件类型,录入身份证号、姓名后查询缴费。
2.支付宝缴费。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依次录入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录入身份证号后查询缴费。
3.村(社区)代办人员集中代收。由村(社区)代办人员集中代收,并由代办人员到镇(街道)人社中心通过税务社保费管理代收客户端批量申报,或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批量申报后到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营业网点统一缴费。村(社区)代办人员集中代收后,可直接到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营业网点批量缴费。
4.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批量代扣代收。到商业银行(信用社)营业网点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由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批量代扣代缴。
5.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营业网点或代办点缴费。到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营业网点缴纳,或到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商店、超市、卫生室等地点部署的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办服务站点缴费。
6.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网络缴费。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7.税务征收窗口缴费。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通过税务大厅自主缴费终端缴费。
(二)特殊征缴方式。
参保资助的特殊困难群众,由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公安局认定并将认定信息分别传县医保局、县人社局,由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在系统中对已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众分类作好标识,并将应征信息推送到税务征收系统,特殊困难群众再通过以上缴费方式缴纳个人承担部分。